安監總廳統計﹝2016﹞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全面掌握“十二五”期間的全國職業病危害防治總體情況,2014年以來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連續兩年開展了全國職業病危害防治評估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經研究,定于2016年3月至9月,繼續開展職業病危害防治評估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目的
對照《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目標要求,推動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采取措施,有效落實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危害的主體責任,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身體健康。
二、評估組織
主要采取省際互評的方式。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計司、職業健康司和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有關人員組成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評估組(以下簡稱總局評估組),負責評估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每個省級單位分別抽調1名職業衛生監管人員,組成8個評估小組,負責實施現場評估工作。
三、評估方法
采取資料審查與現場抽查相結合的評估方法(具體評估指標見附件1)。
省級安全監管局按照本區域經濟發展水平、行業特征以及職業衛生管理現狀等因素進行篩選,向總局評估組推薦4個備選評估市(地),總局評估組從中抽取2個市(地)作為評估對象(之前已評估過的除外)。被確定為評估對象的市(地)根據本地區用人單位的行業、規模構成比例等情況,原則上提供不少于300家正常生產經營的備選用人單位的電子版名錄(包括單位名稱、所在縣<區>、所屬行業、規模類型以及登記注冊類型等基礎信息),名錄上報后不可更改?偩衷u估組從每個評估市(地)提供的備選用人單位名錄中分別選取50家和5家,由評估小組進行資料審查和現場抽查。
現場評估完成后,各評估小組將資料審查和現場抽查的有關資料(清單見附件2)以郵寄方式報送總局評估組,總局評估組將對照評估標準,確定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評估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級。
四、評估材料準備
(一)省級安全監管局提供下列材料:
1.本地區資質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機構名錄;
2.本地區資質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名錄;
3.2015年度職業病危害防治情況總結。
(二)市(地)級安全監管局提供:
2015年度職業病危害防治情況總結。
(三)接受集中資料審查的用人單位,在市(地)級安全監管局的組織下提供下列材料:
1.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表;
2.2015年度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統計信息表(見附件3);
3.2015年度職業病危害作業情況一覽表,需要包括勞動者姓名、所在車間、工作崗位、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等相關內容;
4.主要負責人名單、任命文件、在職證明、安全監管部門或其委托機構頒發的職業衛生培訓(或包含職業衛生內容的培訓,下同)考核合格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
5.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名單、任命文件、在職證明、安全監管部門或其委托機構頒發的職業衛生培訓考核合格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
6.2015年度用人單位勞動者職業衛生培訓記錄或其他證明材料,需要包括培訓簽到表、培訓內容等過程性文件;
7.近3年(2013-2015年)職業健康檢查報告的匯總報告,以及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職業健康檢查表原件或復印件(單位職工超過50人的,原則上需提供不少于10份職業健康檢查表原件或復印件);
8.2015年度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9.近2年(2014-2015年)內同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單位職工超過50人的,原則上需提供不少于10份勞動合同的原件或復印件);
10.分工作場所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情況的一覽表,以及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照片等的復印件資料;
11.2015年度接受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監督檢查的記錄。
(四)接受現場抽查的用人單位要當場提供下列材料:
1.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表;
2.2015年度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統計信息表;
3.2015年度職業病危害作業情況一覽表,需要包括勞動者姓名、所在車間、工作崗位、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等相關內容;
4.主要負責人名單、任命文件、在職證明、安全監管部門或其委托機構頒發的職業衛生培訓考核合格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
5.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名單、任命文件、在職證明、安全監管部門或其委托機構頒發的職業衛生培訓考核合格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
6.2015年度用人單位勞動者職業衛生培訓記錄或其他證明材料,需要包括培訓簽到表、培訓內容等過程性文件;
7.近3年(2013-2015年)職業健康檢查報告的匯總報告,以及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職業健康檢查表原件或復印件;
8.2015年度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9.近2年(2014-2015年)內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10.2015年度接受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監督檢查的記錄;
11.總局評估組需要的其他材料。
五、評估步驟
(一)評估準備階段(2016年3至4月)。
總局評估組制定職業病危害防治評估工作計劃,確定評估小組人員與日程安排,開展評估人員培訓。省級安全監管局向總局評估組提供推薦市(地)名錄,總局評估組從中確定評估市(地)。
(二)評估實施階段(2016年5至6月)。
省級安全監管局組織被評估市(地)提供備選單位名錄報總局評估組。資料審查的用人單位名錄總局評估組將于評估實施前10個工作日反饋給省級安全監管局;被評估市(地)現場抽查用人單位名錄,由評估小組在該市(地)資料審查工作開始后反饋。
各評估小組按照評估工作計劃分批實施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現場評估。
(三)評估總結階段(2016年7至9月)。
總局評估組按照職業病危害防治評估標準,評估各有關單位得分,確定評估結果,形成全國職業病危害防治評估報告,并通報有關情況。
六、相關要求
(一)各省級安全監管局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機構和人員,做好評估協助配合,如實提供評估材料。
(二)請各省級安全監管局于2016年3月25日前將職業病危害防治評估工作聯絡表(見附件4)、評估市(地)推薦表(見附件5)電子版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計司。
(三)評估工作實施過程中如有疑問,請及時與統計司聯系(聯系人及電話:黃海洪、王延磊,010-64464022、64279676〈傳真〉;電子郵箱:wangyl@chinasafety.gov.cn)。